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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永安林业公告显示, 公司第九届第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以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签署〈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领导2023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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